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曉飛 王崗 易朵 張雷)數據分析2四成被告是中介公司
  記者發現,97起案件中,中介公司為被告的有39起,占四成。39件中介被起訴的案件中,有35件以中介敗訴告終,占90%。
  業內人士小中介公司出現問題較多
  中介做代理業務需要跟業主簽合同。付款一般是按季付、年付等,出現問題的以小中介公司居多,“公司規模小,可能會把資金用在租其他的房子上,資金周轉不靈就會出現上述情況”。 張旭分析。
  畢先生也表示,除了小中介本身的經營問題,由於管理不嚴格,中介拖欠業主房租也有可能是中介經紀人的個人行為。
  他說,“中介想生意好得靠業主,坑蒙拐騙一次不會有業主再來找你。所以不乏小中介經紀人培訓不夠,經紀人個人以中介名義收房後出租,而房租私吞,出現拖欠業主房租的情況。”
  “免中介費” 容易忽悠年輕人
  “小中介為了掙錢,什麼都敢承諾,後續沒人管理。坑一個算一個。” 曾開過多年中介公司的趙女士告訴記者,往往被坑的都是剛到北京打拼的年輕人,由於閱歷少收入低,也容易被小中介承諾的“免中介費”等幌子迷惑。
  相較而言,大型中介公司工作流程更規範,“比如大的中介公司跟房東結算採取線上支付的方式,定期將房租打入業主賬戶,不會拖欠。而小中介公司不用這種方式,早一天晚一天都有可能。”她說。
  黑中介是監管“真空”
  畢先生表示,小中介問題高發更重要的原因是監管“真空”。所謂的小中介,大多數就是人們口中的“黑中介”,而這些中介卻難被監管。
  畢先生透露,大中介受到更多約束,比如沒有委托書的房源、經濟適用房不允許出租,對大型中介來說這些房源必須下架,小中介就根本不在意。有的小中介甚至與打印店合租門臉,支個“房產中介”的招牌就開始經營業務,“如果中介公司是二房東,假如不能盈利,就會出現拖欠業主房租的情況,甚至‘捲款走人’”。
  法官說案中介公司成被告與市場不景氣有關
  據邵敏介紹,中介公司當被告,與近期的房屋租賃、買賣市場有關。在近期的訴訟當中,很多中介公司坦承,目前天通苑地區的租賃、買賣市場不景氣。
  由於市中心多條地鐵線路的貫通,大量客源選擇在亦莊、大興等地置業、租房,使得天通苑地區有大量房源空置,使得成交量急劇下滑。
  “很多中介公司都當起了二房東。”法官介紹,在天通苑地區,中介公司承租空置房源,再轉租給承租人。如果市場不景氣,一套房屋一兩個月內租不出去,其成本就會增大,甚至虧損。“目前天通苑地區很多中介公司都已倒閉。”
  邵敏表示,在相關訴訟案件中,中介公司未參加訴訟的比例也很高,“主要原因是一些黑中介在坑了一批承租人或業主後,會馬上更換名稱,承租人拿著合同討說法時,人家根本就不承認了。這也造成了一個現象,就是法院文書的送達難”。
  起訴中介公司傳票難送達
  “房屋租賃中介公司良莠不齊,個別經紀人缺乏誠信。一些中介公司擅自改動房屋結構以招徠更多租客,個別中介人員以個人名義出租房屋,租賃合同終止後以各種藉口扣留押金不予返還。”
  法官介紹,在審理此類糾紛案件時,經常會出現法官通過電話聯繫被告時,電話打不通,即便聯繫到被告,被告也極少來法院領取訴訟材料的情況。
  據法官介紹,通過郵寄方式也很難完成送達工作,其原因是中介公司經常變換住所地或經營地,甚至更換公司名稱。
  而承租人對被告的住所信息掌握不全,往往只知道中介公司的註冊地或轉租人的臨時居住地,這些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困難。
  法官支招公司變更名稱可起訴新公司
  邵敏法官建議承租人,在承租人維權時,如果中介公司變換了公司名稱,承租人可直接對其變換後的公司進行起訴。如果法院查明其公司確實存在違約行為,即使是更換了公司名稱,也不影響其承擔相應責任,法院在審理中往往會支持承租人的訴訟請求。
  數據分析3群租房糾紛占租賃糾紛案四成
  記者統計發現,在97起案件中,43起為租賃糾紛,其中16起為“群租房”糾紛案,占到租賃糾紛案件近四成。
  記者發現,在16起群租房租賃糾紛中,有7起案件的判決書中明確體現出租房屋有隔斷,其中中介/承租方打隔斷的2起,房東自己打隔斷的3起。
  而群租房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中介公司拖欠房租,業主讓租客搬離。
  業內人士中介:天通苑回龍觀群租房已勸退
  對於出租房屋較為嚴重的天通苑和回龍觀地區,記者從我愛我家和鏈家地產兩大房屋中介公司瞭解到,目前,兩家公司均已經將天通苑和回龍觀所有涉嫌群租的房屋清退。
  我愛我家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肖洋告訴記者,該公司在北京的房源有4萬多套,逐次排查發現1790多家有房屋隔斷現象,目前已經全部勸退。
  而鏈家公司業務拓展部總監郭偉也同時告訴記者,鏈家公司目前也已經清理了200餘套群租房屋。
  兩家公司目前在天通苑和回龍觀地區已經沒有涉嫌群租的房屋。
  主管部門綜治辦:黑中介最高罰50萬或追刑責
  據綜治辦工作人員介紹,通過前期摸排,截至目前北京已確定了3.7萬戶違法群租房,5月到7月要求進行自行整改,8、9月將進行集中排查,年前將徹底清除掛賬群租房。
  中介公司介入治理群租房,而對於中介公司如何約束?
  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從綜治辦瞭解到,目前市建委和工商局已經聯合出台了相關治理措施的草案,對於不遵守《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》,進行群租的中介機構,將處以罰款,甚至吊銷營業執照。
  對於參與房屋違法群租房的房地產經紀機構,暫停該機構網簽資格,責令整改,並依法高限處以10萬元罰款。
  參與房屋違法群租房的房地產經紀人員,限制該經紀人員的註冊年限,情節嚴重的註銷其註冊證書。
  記者同時瞭解到,對於未經登記註冊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(黑中介),工商行政部門將依據《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》予以行政處罰,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,構成犯罪的,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文/記者 王曉飛 王崗 易朵 張雷(下轉a16版)  (原標題:天通苑回龍觀社區房產糾紛案 四成中介公司是被告 法官建議 由相關部門牽頭建立權威的房屋租賃平臺 直接服務業主和承租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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